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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布加快推动我市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

天津市发布加快推动我市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到2020年建设比例达10%以上。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天津市发布加快推动我市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通知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天津市发布加快推动我市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

  12月27日,天津市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到2018年底,各级政府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既有(含在建)内部停车场均需配建一定比例的充电设施。到2020年底,内部充电设施建设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0%以上。

  各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医院、急救服务中心、学校等对外公共服务机构所属公共停车场,2018年底,建设配套充电设施比例应达到5%,2020年底应达到10%。

  天津市发布加快推动我市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

  对于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建设经营具有对外公共服务停车设施的旅游、餐饮、娱乐、商业、停车楼等场所,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配建充电设施,现有场所要积极开展充电设施配建,到2018年底,上述场所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应达到5%,到2020年应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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